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为一颗五角星、齿轮和麦穗、四面红旗和缎带、中国地图和地球、“1949”和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”组成的图案
●一颗五角星
表示中国共产党领导
●齿轮和麦穗
表示以工农联盟为基础
●四面红旗和缎带
表示各党派、各团体、各民族、各阶层的大团结大联合
●中国地图和地球
表示全国人民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、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
●“1949”和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”
分别为诞生时间、名称
政协的组成
全国委员会
由中国共产党、各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人士、人民团体、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,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、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,设若干界别每届任期五年
(如遇非常情况,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,得延长任期)
地方委员会
根据当地情况,参照全国委员会的组成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自治州,设区的市、县、自治县,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
政协委员的产生及具备的基本条件
具体一般步骤为
基本条件
⭕热爱祖国
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
⭕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
⭕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
⭕保守国家秘密,廉洁自律
⭕在本界别中有代表性,有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能力
政协委员的权力和义务
政协委员的权力
根据政协章程规定,可归纳为:
1.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会委员:
在本会议上有表决权,选举权,被选举权
有对本会议工作提出意见,批评,建议的权利
2.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:
✔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、参加
✔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
✔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
✔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的权利,参加有关部门
✔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有声明退出的自由
✔受警告处分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单位或个人,如果不服,可以请求复议
政协委员的义务
据政协章程,可归纳为:
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,都有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的义务
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对全国委员会的全国性的决议,下级地方委员会对上级地方委员会的全地区性的决议,都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
🔴各参加单位和个人对会议的决议,都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
来源:鼓楼区政协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