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书店销售的电子书,和其他电子书有什么区别?

365bet篮球比分直播 📅 2025-10-04 18:49:48 ✍️ admin 👁️ 2327 ❤️ 160
新华书店销售的电子书,和其他电子书有什么区别?

要解释这个问题,我们要先来定义一个概念,什么是书?

可能有些人会说:书是人类“智慧的结晶”。这种理解对,但不全面,因为它只解释了书的文化属性,而忽略了“书”作为载体的物理属性,以及可以交易的商品属性。

这里需要理清的是,大多数时候,我们通常会把“书”错误的泛指为“作品“,但“作品”仅仅是作者的智力成果,它必须借助于介质和载体,才能被呈现出来。“书”是记载和呈现作品的工具,必须要涵盖作品、介质、载体三种要素,才能构成物理属性和商品属性。

所谓介质,就是传播内容的媒介,是将无形的智力成果存储和呈现出来的物理形态。我们的眼睛可视光谱有限,很多物理形态的物质,我们肉眼是看不见的,磁光电都是物理形态,但我们只能看见光的一部分,磁和电我们肉眼不可见。所谓载体,就是固定内容的事物,我们在电脑上写作,存储后,内容就固定了。由于计算机的特性,书写存储后成为内容固定的文档,这个文档可以被兼容的任何一台设备打开,所以,内容的载体在计算机领域,就是数字代码形式的各种文档格式。

理解了这个概念,接着我们就可以说清楚纸质书和电子书的真正区别,首先文化属性上,两者的作品内容肯定是一致的;但在物理属性上明显发生了改变,纸质书的介质是墨,载体是纸,电子书的介质是磁光电等物质,载体是数字代码的文档格式,物理属性的不同会造成什么影响呢?

最直接影响,就是出版问题。

纸质书的出版要经历作者签约、编辑、审校、印刷、装帧、发行、销售,再加上馆藏和使用者的阅读行为,这整个链路就构成了出版业生态。

法律意义上,出版的定义更简单直接,就是“复制发行”。这个权限在作者签约授权给出版社后,就由出版社按约定确定复制发行的数量,进行销售,所以出版社的主要业务就是传统纸质书的发行、销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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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较起来,电子书的呈现方式是更丰富的,它的发展时间虽短,却实实在在经历了三个阶段:网络文学、纸书转版在线阅读、电子出版物。

现在市面上我们所能看到的大部分电子书还属于“网络文学”和“纸书转版在线阅读”,这两种本质上都不是“电子书出版”,而是一种内容传播形式。它们是将作品内容放置在服务器上,让读者通过浏览器登录服务器进行阅读的,过程中没有生成新的复制件,本质上平台方销售的只是一种阅读服务,在法律意义上不符合《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》。只有发展到“电子出版物”阶段,电子书才算实质意义上做到了“出版”,实现了电子书的复制发行。

但是目前电子书出版直接应用纸质书出版模式是有难点的,一是传统出版社缺失制作发行电子书的核心技术,必须找寻可靠的第三方技术支持;另一个是发行的电子书副本要如何管控?电子书副本一旦泛滥,直接损害的是作者与出版社的权益,长远来看必然影响整个出版行业的发展。

由此可知,电子书的出版不等同于纸质书出版,需要一套“新”的出版模式来保障,这套模式它既要保障出版社的复制发行权,又要能控制副本数,让副本数可计数可计价。而想要实现这点,就必须加入书的第三个属性——商品属性,来进行说明。

纸质“书”和电子“书”都应该具备商品属性,我们才能说是拥有一本完整意义的书。这涉及“权利用尽”原则,简单理解就是我们购买了一本书后,使用时不应该受作者著作权利制约的,因为著作权人在出版过程已经从每一本卖掉的书里获得了版税,在购书交易完成时,买书人就已经拥有了这本书的所有权,就是占有、使用、获益、处分的权利。这点在纸质书上非常容易理解,但市面上大部分的电子书首先不是发行的产物,根本不具备商品属性,所以无从谈所有权。

这里其实已经可以回答开头的问题,新华书店销售的电子书和其他电子书有什么区别?

最大的区别就是,新华书店销售的电子书属于电子书发展的第三阶段——电子书出版,是具备商品属性的,既能帮助出版方控制副本数,实现副本数的可计数和可计价,在DRM(数字权利管理)技术的支持下,又能确保副本不被任意复制,保证每一个副本在互联网上都具有唯一性,做到版税透明,以保障出版社和作者的复制发行权不受损害。

核心问题一解决,电子书出版的全新模式自然应运而生,厦门正观易知科技有限公司为电子书的出版发行、销售、馆藏、阅读打造了出版发行平台、电子书销售平台、网络图书馆平台,以及藏书馆阅读平台这一系列的全新电子书出版的解决方案。这套解决方案可以有效地保障作者、出版社、销售者、购书者的权益,推动出版业的转型升级与健康发展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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